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平桥法院保障“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见实效

——集中发放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执行款186万元

  发布时间:2014-05-15 09:00:10




   自全省法院开展“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以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为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的审执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撑起一片蓝天。5月8日上午,该院召开保障“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执行款物集中发放大会,共为涉及“三留守”人员的执行案件集中发放执行款186万余元,及时有效地保护了“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123325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