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3日10时许,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刑事庭出现了一幕感人的画面:被害人徐秀菊、郑春财夫妇手捧被袁晓燕以购房为名骗走了三年之久的房款73600元热泪盈眶,徐秀菊泣不成声地说:“感谢平桥法院、感谢周法官为我追回了被骗款。”
事情是这样的:2005年12月至2007年8月,被告人袁晓燕以帮徐秀菊、郑春财夫妇购房为名,制作虚假商品房出售合同、出具假发票先后骗取徐秀菊夫妇113600元。案发后,袁晓燕退还30000元。该案起诉到平桥区人民法院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害人徐秀菊、郑春财夫妇均为普通工人,被骗的购房款是拆迁老房的补偿款和夫妇二人的全部积蓄,即耐心地、多方地做被告人袁晓燕的工作。督促其全额退回骗款。功夫不负有心人,2009年6月23日上午,被告人袁晓燕退出了全部骗款,才有了开头的一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图为受害人领取被骗款时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