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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法院领导亲临平桥区法院检查督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4-05-21 11:16:58


    2014516上午,省法院领导周明杰在市中院政治部主任奚启峰及中院副处级审判员简春红的陪同下,到平桥区法院检查督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平桥区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院活动办成员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平桥区法院副院长张华泽、政治处主任张明丽分别做了情况汇报,周明杰等领导对我院开展的活动进行了肯定,认为我院非常重视,学习得早、开展得好,总体较为满意。同时,对进一步搞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一些建议。要求平桥区法院对待“四风”问题要查找到位,落实到位,不但要重视共性问题,更要注重个性问题,要结合工作实际来查问题;不要说的多而落实的少,要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重点解决“立案难、审判难、执行难”问题,重点解决“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问题。把这些问题解决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周明杰强调,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做到“四个聚焦、四个查找”,真正把“四风”问题整改到位。具体来说,就是:聚焦形式主义,查找有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法制观;聚焦官僚主义,查找有没有树立人民主体意识和公仆意识,重点解决“六难”问题;聚焦享乐主义,查找是否做到了公正司法、司法为民,重点解决“三案”问题;聚焦奢靡之风,查找是否做到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等。

周明杰最后表示,平桥区法院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区的要求,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提高认识,找准问题,稳步推进。在下一步召开民主生活会时,要对照焦裕禄精神认真排查,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红红脸,出出汗”,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把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推向前进。

周明杰等领导同志还查阅了平桥区法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资料,询问了一些相关问题并进行了具体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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