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制度的作用,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能力,确保案件质量和陪审效果,6月10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全市人民陪审员培训(平桥培训班)开班仪式,平桥辖区113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培训活动。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培训学院院长刘军、副院长王荣红,平桥区法院院长周启明、政治处主任张明丽等两级法院领导出席了开班仪式,刘军院长、周启明院长分别作了讲话。
刘军院长指出:此次在全市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集中和巡回培训,既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具体行动,也是努力提高全市人民陪审员综合能力素质的实际举措。希望参训人民陪审员珍惜培训机会,深刻理解和认识人民陪审制度的重要性,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参审技能,履职尽责,切实发挥好人民陪审员在司法审判中的积极作用。
周启明院长介绍了平桥区法院的基本情况,并就此次学习培训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明确职责,认真学习,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工作水平和能力。三是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廉洁司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四是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努力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开班仪式结束后,由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选派的业务水平高、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对参训人民陪审员进行了授课。课程内容包括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以及审判监督等基本内容。授课老师结合自身审判工作中积累的经验、人民陪审工作的实际,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有关法学理论及审判实践案例。
此次培训使参训人民陪审员对陪审工作有了更深的理解,进一步掌握了诉讼法程序和相关法律的基本常识,切实提高了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