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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平桥区法院:审判台上院长敲响法槌

  发布时间:2014-12-17 09:01:34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原告张某、康某诉被告邓某、被告某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在开庭。”12月16日下午15时,平桥区法院院长周启明作为审判长在民事审判第四庭的审判台上敲响法槌,依法开庭审理了这起民事纠纷案件。据悉,近期该院院长、副院长作为审判长亲自审理的案件已连续进行多起,今后该院院长及副院长开庭审理案件将成为常态化。

    为强化院长、副院长的审判职责,切实改进审判管理方式,发挥院长办案的指导示范作用,提高公正司法效率,自11月中旬,该院极积推出院领导参与办案制度,要求院长、副院长均要亲自参与审理案件。该制度的实施转变了审判工作作风,使法院领导回归了“精英法官”的身份,促进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带动了全院办案法官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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