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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区法院召开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大会

  发布时间:2015-03-31 15:26:56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院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2015年3月30日,信阳市平桥区法院召开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大会,对全院支部书记进行述职评议。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启明主持,院党组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及党员、群众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按照“各支部书记述职发言----群众代表现场提问----党组成员现场点评”的程序进行。从述职情况来看,各支部都圆满完成2014年各项工作任务,共产党员做到了政治坚定、精诚团结、积极进取、奋发向上,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针对存在的一些问题,各党组成员也给出一些非常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开得既严谨又生动,既提出存在问题,又有解决思路,取得了良好效果。

会上,周启明院长指出,召开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大会,是平桥区法院党组抓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其目的就是要把每一名支部书记的注意力引导到抓基层党组织建设、打好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上来,使党组管党建、支部书记抓党建的责任落地生根,真正形成聚精会神抓党建、上下齐心干工作的浓厚氛围。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党建三问”, 按照中组部下发的《关于开展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和河南省高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全省法院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建立法院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由各支部书记向院机关党委述职,把抓好党建作为我院最大的政绩。

周启明院长认为,各支部书记处在党建和法院工作的最前沿,党建工作抓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党员形象,关系到法院工作的成效。中央反复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我们对支部党建工作开展述职评议,就是从实际行动上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使“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周启明院长强调,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不能搞形式、走过场,也不能为抓党建而抓党建。要树立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围绕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去开展工作。目前我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党支部工作不活跃、党员参加活动不积极、党员干部不作为、群众不满意等现象。现阶段党建工作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要认真研究这些问题,下功夫解决好这些问题。

最后,周启明院长对法院下一步的党建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抓好党建工作对于推动法院整体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法院在抓党建方面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要求各支部书记充分认识到抓好党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党建、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立足本职,切实履好职、尽好责。要明确任务,提出标准,督促落实,建立起一套抓作风、管队伍、促工作的有效机制,让广大党员干警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二是要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党支部直接和广大干警打交道,承担着联系干警、组织干警、服务干警的具体责任。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如何,直接关系到院党组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能否实现。支部书记一定要抓好党员活动阵地建设,让党支部开展活动有场所,让党员干警的心声有人倾听,让党员的所思所想得以表述,让党员的困难和需求有人帮助解决,使广大党员同志充分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增强党组织的号召力。同时,支部书记还要抓好党建工作机制,使党支部及其成员工作有目标、有规范、有压力、有动力,形成你追我赶、创先争优的局面。三是要进一步增强党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党的工作需要靠广大党员去共同完成,党员队伍的状况决定着党的工作成效。目前确实存在着少数党员不能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群众的现象,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他们强化党的观念和党员意识,立足本职岗位奋发有为,为党增光添彩。要进一步提高党员的素质和水平,激发党员干事创业、主动承担义务的动力和热情,让他们积极参加党的各种活动,自觉地“往前站”,真正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四是要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员的满意度、信任度。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该做的事坚决做好,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小到遵守法院纪律,大到依法依规办事,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做好群众的表率,用自己的言行举止彰显党员本色。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仅要入脑入心,更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温暖,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真心拥护。





责任编辑:平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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