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目标。对人民法院而言,法治中国的目标就是努力在每一个案件中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在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权利、保障经济建设等各个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应带头敬畏法律、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切实担负起法治平安中国的建设者。
人民法院手握“重器”,必须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每名法官、每位干警,无论是何种职务、在何种岗位上,也无论是在何时何地,都应做到崇法尚德、遵纪守规,严格规范自身一言一行,自觉用法律约束手中权力,做信仰法治的遵循者。肩扛公平正义,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审判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和生命线,才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忠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已经描绘,人民法院应主动适应司法新形势、新常态,敢于担当,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执行职责,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维护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往往涉及权力和利益的调整,难免会遇到各种阻力甚至尖锐斗争,只有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人民法院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从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入手,努力破除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机制障碍。要严格依照法律审理、裁判、执行案件,坚守法律底线,决不能搞“司法任性”,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改革之中,一些改革措施对司法体制的变革,必定会动及许多人的“奶酪”,因此,必须加大改革执行力。我们每位干警,尤其是每位法官,要不计个人得失,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敢于弄潮,敢为人先,甘于奉献,在坚持党的领导下,当好司法改革的执行者、先行者,不怕艰险,直面改革难题,甘当“燃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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