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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区法院安排部署登记立案工作

  发布时间:2015-04-30 08:47:06


为确保登记立案工作顺利开展,4月29日,平桥区法院召开登记立案工作会议。会上,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潘弢首先传达了中央以及省、市法院有关会议精神。立案一庭庭长李华解读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关立案登记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即将实施的登记立案操作规范进行详细说明。

潘弢专委就切实做好登记立案工作进行动员并提出具体要求。一是高度重视。立案登记制度是当前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革过程中一定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从全局高度充分领会立案登记制的改革精神,引领工作,指导实践。二是领导带头。为确保登记立案工作顺利进行,法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分辖区带班,在立案一线为当事人答疑解惑。三是严格落实。要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按照规定依法应收尽收,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在限定期限内做好解释和书面答复工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保障当事人诉权,减少当事人诉累。四是做好配合。立案庭与各派出法庭要做好登记立案协调工作,进一步统一网上立案等机制,方便当事人诉讼;对于登记立案实施后可能面临的诉讼高峰,立案庭与业务庭要做好准备,与时俱进,适应新常态;要加强调研研究,对登记立案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反馈,不断完善立案登记制。五是接受监督。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法院登记立案工作的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依法纠正。监察部门也要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六是加大宣传。要进一步加大立案登记制的宣传力度,让群众充分、全面地了解登记立案工作的操作规范和法律依据,引导群众合法、理性地行使诉权,营造良好的诉讼环境,减少司法资源浪费。

责任编辑:董新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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