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我的案子是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的第一案,更难得是还受到平桥法院周院长的接待!”5月4日上午,一大早来到信阳市平桥区法院办理案件立案当事人周先生,手拿着一份受理案件通知书心情有些激动。 
昨天是全国法院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信阳市平桥区法院同样迎来实施立案登记制的第一案。与往日不同的是立案大厅偏旁咨询台坐着该院院长周启明,他不时地一边笑迎着前来立案的当事人;一边不厌其烦地解答来访诉讼咨询的群众。分管立案工作院领导专职审判委员潘弢也坐在立案窗口,正忙着不停地帮着立案庭工作人员登记立案,解答着当事人的疑惑。
某种意义上,立案登记制带来诉讼“门槛”降低,会不会产生大量的诉讼案件涌入法院,而使登记立案工作应接不暇等问题。为此,平桥法院早准备早筹措,提前做好各项应对举措,实施各项便民诉讼新方式,敞开大门为群众办理立案登记。
周先生起诉被告合伙纠纷案是信阳市平桥区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前来办理立案手续第一位当事人。法官接收诉讼材料进行核对,确定材料齐全后,现场将案件信息录入电脑系统内。很快,20来分钟的时间立案法官为其办完了案件受理通知书、诉讼费缴费通知和诉讼服务告知书等材料。当其得知该案是平桥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第一起登记立案的案件时,他一边向在现场的周院长询问者有关诉讼事项、“立案登记制”来由,一边愉快地同周院长、潘专委合影留念。另一位拿着立案通知书王先生同样也是高兴的说:“以前听说法院“立案难”,跑好几趟都审查不好,没想到今天半小时不到就搞定了,真方便啊!”
“法院立案时对当事人的起诉不再进行实质审查,而仅仅是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大大降低了立案的难度,有利于人民群众依法维权,也有利于依法解决问题的理念深入人心”立案庭庭长李华法官介绍说。显然,立案登记制将使人民群众接近司法的路径更加通畅,当事人对诉讼权利的行使更加方便,对于法治中国的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据周院长介绍,登记立案是诉讼的起点。实施立案登记制有利于更好地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平桥区法院将以立案登记制的实施为契机,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致力打造诉讼服务大厅、“三微”一体的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努力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切实实现便民、公开、公正司法。
与此同时,平桥区法院下设的6个基层人民法庭,也在有条不紊的开展立案登记工作。施行立案登记的第一天,前来办理立案工作的人员较往日有明显增多,由于该院准备充分,服务到位,使得立案登记工作井然有序、有条不紊地开展。据悉,该院全院当天共登记立案59起案件,接待来访群众20余人(次),其中基层人民法庭共登记立案27案。
后续报道:基层人民法庭首日登记立案又如何!
信阳市平桥区法院立案大厅登记立案工作开展顺利,基层人民法庭具体情况又如何呢? 
上午8:28分,该院前进人民法庭登记立案第一案是王某某起诉离婚纠纷案;9:36分,甘岸人民法庭登记立案第一案是刘某某起诉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9:06分,洋河法庭登记立案第一案是刘某某起诉离婚纠纷案……该院下设6个基层人民法庭都在有条不紊的开展登记立案工作,全天共受理登记立案27件,平均各庭日登记立案4.5案。每个案件从接受材料、录入电脑再到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各项工作都有条不紊的进行着。从每个法庭受理的立案第一人,到立案的每一人,大家都深刻的感受到平桥法院的法官和广大干警热情周到的服务,感受到阳光司法的温暖。
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法院受理案件是否会大幅增加呢?
笔者来到立案大厅,确实可以看到前来办理和咨询立案工作的人员较往日有所增多。立案一庭庭长李华向我们介绍道,“前来立案的人员略有增加,但并不是激增,增加都在我们的计划范围内。后期如何还有待于观察。

另悉,市、区两级政法领导对该院首日登记立案工作高度重视。昨日下午,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社军,平桥区委政法委书记李杰莅临该院检查指导了登记立案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对立案登记工作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