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结合本辖区是以农业经济发展为主的实际情况,加大对农村义务普法教育的工作投入,经常性组织和开展义务下乡普法活动,受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至7月上旬,辖区受教育农民达6万余人次,咨询、解答法律、法规问题5000条(项)。
为扎实开展好这项活动,该院成立义务普法下乡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平桥区法院义务普法下乡活动方案》,抽调专业庭室业务骨干,组成了两支义务普法宣传队,利用节假日和农闲时节,采用宣传画、展板、广播、散发传单等形式,走进乡镇、山村,走近农民,向农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并把活动变“独唱”为“合唱”,选择2—3个乡村,开展“法律、法规大集”活动和“人民法院大接访”活动,使活动内容集知识性、趣味性和实用性一体,深受农民喜爱和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