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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法院对未成年人实行“圆桌”审判

  发布时间:2009-08-05 13:50:15




为真正体现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人文关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法院在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矫治和预防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特别是在推行“圆桌审判”行动上,尽力给予未成年被告人更多的关爱、温暖和宽容。图为该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就一起两未成年人抢劫一案,邀请从事未成年教育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教师、家长参与庭审,共同对被告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时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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