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按照市纪委、区纪委的要求,2015年12月30日下午,信阳市平桥区法院举行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知识的考试,法院全体党员参加了考试。
考试开始前,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史杰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通报六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与中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大家按照通知精神遵照执行。元旦佳节即将来临,史杰组长强调四点:1、全院干警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以市纪委“四禁止、八不准”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做清正廉洁的表率;2、要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严禁公款吃喝、相互宴请等情况的发生;3、加强警车管理,节日期间封存车辆要落实到位;4、要坚决惩处顶风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通过这次考试,全院党员进一步提升了对《准则》和《条例》的理解和实际运用,增强了对党纪党规的全面认识,从而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树立起党纪党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忠诚于党,让党放心、让人民信赖,为全面推进预防惩治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