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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情调解速结案 高效司法解民忧

  发布时间:2016-10-27 15:28:49


“谢谢潘法官,真没想到法官这么快把我的案件给搞好了,真是太感谢您们了!”1026日下午,家住信阳市平桥区长台乡农民陈玉华、兰宏信夫妻二人冒雨来到平桥区法院五里法庭,向法官们赠送一面印制着“伸张正义、执法为民”八个大字的锦旗,以表达他们对法官们通过快速调解机制,很快为他们解决矛盾纠纷的感激之情。

2016年331日,兰宏信驾驶一辆小型客车与妻子同行在312国道上,路遇驻马店市确山县的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双方车辆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有损,并致陈玉华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信阳市交警支队平桥勤务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自卸货车车主杨某某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陈玉华、兰宏信无责任。双方因损害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陈玉华、兰宏信夫妻无奈,遂将自卸货车车主杨某某及车辆挂靠企业、投保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受理该案的承办法官是信阳市平桥区法院五里法庭的副庭长潘涛法官。案件立案后,潘法官立即了解案件情况,并迅速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与沟通。针对本案一方当事人远在异地、诉讼不便的实际情况,法官们在庭前充分查阅卷宗材料、核算原告方合理损失的基础上,组织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通过一番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析之以法的不懈努力,双方很快达成互相谅解的调解协议,陈玉华、兰宏信也得到本起事故的赔偿款。该案和解解决,及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又为他们节约了诉讼成本,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潘涛法官是一名优秀的基层法官,曾荣获信阳市平桥区十大“杰出”(优秀)青年称号。该案的高效审理,只是他众多办案过程中的一个缩影。十多年的基层法庭审判工作,他时刻不忘“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办案宗旨,始终以高度的事业心、娴熟的审判技能和对司法公正的执着追求,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努力地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责任编辑:董新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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