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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院长周启明: 强化执行工作坚决兑现承诺

发布时间:2016-12-13 11: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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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南省法院工作要求和信阳两级法院工作实际,为更好地推进执行工作,扩大执行宣传效果,在全社会营造解决“执行难”的良好氛围,近期,信阳法院将在本报陆续推出“基层法院院长谈执行”,重点围绕执行工作中打击拒执犯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司法网拍、典型案例、先进典型、工作经验等系列访谈。

    □记者周惠

    今年3月下旬,最高法提出期限,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对此,全省法院积极有为,迅速行动,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作出不懈努力。本报记者12月9日专访了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启明,就平桥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了相关访谈。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目前平桥法院在此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和举措?

    周启明:一是澄清“家底”,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二是以专项活动为切入点,着力强化重点案件执行。今年以来,我院共发布失信自然人名单1721名,企业法人136名,有力地震慑和警示了被执行人,促使89起案件顺利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积极有序推进司法网拍工作,今年以来,共上传拍品25次(个),标的额410余万元,成交3笔,成交金额68.02万元。积极开展“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共执结136起案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2571万元,召开集中兑现会1次,集中兑付人数达5人,兑现金额1300余万元。三是以创新机制为着力点,规范执行权运行。为切实解决立案、审判、执行环节配合不畅,影响执行的问题,我院建立健全立、审、执配合机制。在立案环节,要求必须充分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明示诉讼风险,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追加诉讼主体、申请财产保全等权利。在审理环节,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必须及时采取相应诉讼保全措施,加大调解力度,促进诉讼调解的即时清结,力争实现案结事了。四是以队伍建设为基本点,夯实基础性保障,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能力。为把执行队伍做大做强,我院今年通过“抽硬人、硬抽人”的方式,把4名优秀干警充实到执行队伍,另聘用司法辅助人员5名,执行局现有人员26人,其中有办案资格(审判职称)的11人,有执行公务证的13人,超额完成了省法院提出的“1566”标准。五是以完善机制为着力点,助力解决执行难题。做到细化节点管理,实行优先执行,完善救助机制。此外,我院还进一步加大对解决执行难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广播、微博、微信等各种平台,对执行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积累的经验以及典型案例及时予以宣传,扩大影响面,让社会理解,社会认同,营造了惩治抗拒执行、严厉打击“老赖”违法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

    记者:您是如何看待“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

    周启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是最高人民法院经过认真研判和广泛征求意见后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省法院自9月1日至12月10日,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加大工作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全面地推进了执行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发起总攻的冲锋号已经吹响,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时间紧迫。作为一名法院院长,既是执法者,又是法院的领导,肩负着双重责任,一定要真抓实干,全面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

    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不负重任,打好这场攻坚克难严打“老赖”的大战役,坚决捍卫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服务好和保障好辖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记者:请问下一步平桥法院在执行上有何工作打算?

    周启明:今后,我院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采取“从源头上加强治理,缓解执行压力;在手段上创新机制,拓宽执行方式;从业务狠抓上学习,提高执行素质;在力量上进行整合,做强执行队伍;在舆论上加大宣传,营造执行氛围”等举措,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大胆创新,攻坚克难,坚决兑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严承诺。

    一、从源头上加强治理,缓解执行压力。强化诉讼风险意识,在立案环节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让其充分预知因义务人缺乏履行能力而产生潜在的执行风险;强化诉讼调解意识,鼓励审判人员更多地以调解手段化解矛盾,尽量减少可能进入执行环节的案件数量;强化财产保全意识,告知当事人为防止义务人转移、隐匿财产,可以申请诉前及诉讼财产保全,审判人员在必要时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为执行创造条件;积极推进社会诚信,继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威慑、警示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营造人人敬畏法律、信仰法律、遵守法律的法治环境。

    二、在手段上创新机制,拓宽执行渠道。为加强对执行工作的内部监督和管理,规范执行案件异地管辖工作,切实提高执行质效,最大限度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结合平桥区及我院工作实际,目前,我院已经制定和实施,并进一步地探索和完善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执行案件异地管辖的意见》和《分段式执行流程管理规定》这两项执行工作新机制,要求对“当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被执行人为当地村委的,被执行人为当地重点企业的”等五类执行案件实施异地管辖执行;执行工作实行流程管理的“分段执行”模式。将执行工作设为执行启动组、查控组、执行实施组、执行终结组,各组都由专人集中实施,各司其职,实行执行流程的节点控制,规范案件实施的各时间段及案件退出机制,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三、从业务上狠抓学习,提高执行素质。进一步教育广大执行干警要树立“抓学习、强意识、树观念、促执行”的思想理念,抓好执行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落实。通过学习,增强干警的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公正意识、廉洁意识、高效意识,提高干警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执行水平,真正做到依法、文明、高效、安全地执行案件,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

    四、在力量上进行整合,做强执行队伍。进一步配齐配强执行力量,选拔优秀干警充实执行队伍。狠抓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全面提升执行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素养和人文素养。坚持不懈地加强执行队伍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司法廉洁教育,加强对执行工作中容易产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排查和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不断提高执行工作的公信力。

    五、在舆论上加大宣传,营造执行氛围。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宣传,媒体曝光,邀请电视台和电台对典型案例、重大案件的执行情况进行实况录像、现场采访等,为执行工作营造更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明确联动单位的协助职责和协助程序以及对不协助行为的责任追究,加快实现与工商、土地、公安、车管、金融等执行联动部门的系统对接、信息共享,与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体系。(转载自河南法制报)

责任编辑:董新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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