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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攻坚”威力大 拘留“老赖”三十名

  发布时间:2017-04-19 09:54:59


4月18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执行攻坚”活动进入实体执行阶段的首日,各执行小组捷报频传,喜讯连连,全天出动警力200余人(次),执结标的额600余万元,拘留失信被执行人30人,执结案件18件。

案例一:郭某某与肖某某、解某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肖某某应赔偿郭某某各项损失共计4674元、解某某应赔偿郭某某损失650元 ,此案执行标的虽不大,但二被执行人就是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人员虽多次去找二人,但其总是避而不见。昨日拂晓,执行人员分别赶往二人家中,将还在被窝睡觉的二被执行人堵住,但二人仍然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随即强制将二人带到法院处理。当二人看到法院要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时,立即联系家人给付了赔偿款。

案例二:王某某与陈某借款纠纷一案中,陈某应偿还王某某欠款共计33万元及利息,但陈某据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昨日上午,当陈某看到法院执行宣传,又通过其它渠道了解到平桥法院组织开展“执行攻坚”活动情况时,迫于压力,主动与王某某联系,双方共同到法院与执行干警办理完执行手续,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案例三:郭某某承建某水厂改建工程后,信阳市博太公司为其工地供应混凝土和稳定碎石,但郭某某未支付相应的货款。后经法院判决,郭某某应支付博太公司货款516594元,并支付违约金。判决书生效后,郭某某未履行义务,博太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郭某某履行部分义务后就再也联系不上。经查,郭某某自己有奔驰车一辆,属有能力拒不履行。昨日早550分, 执行干警将还在睡觉的郭某某带回法院宣布拘留,并将郭某某的奔驰车予以扣押。后郭某某联系其亲朋好友与博太公司协商,下午便向博太公司主动交纳了20万元现金并将奔驰车押在法院,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生效判决必须履行,法律尊严坚决维护!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将在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充分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手段,一如既往地坚持对抗拒执行的“老赖”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拒执”违法行为。我们奉劝那些抗拒执行的“老赖”们,不要心存侥幸,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争做一名知法、守法、尚德的好公民。


责任编辑:董新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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